顯示具有 小劇場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小劇場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14年10月27日

2014 亞維儂OFF外圍藝穗節

2014/07/18-2014/07/22


三年前首次體驗亞維儂藝穗節之後就對此處戀戀不忘,曾經發下豪語要為了亞維儂而學好法文,雖然法文學習毫無進展,今年還是又硬著頭皮再度造訪。有了上次的體驗和這些年來闖蕩其他藝穗節的經驗,這次的行程安排展現極高的效率,去頭去尾三整天的 72 小時當中總共看了十九個表演,打破了去年愛丁堡所創下四天看十四個表演的紀錄,也算是我人生的一項成就了。

這篇文章將分成若干段落來分享我這次在亞維儂的一些心得和觀察。個人心得部分出於主觀,不見得有普遍性,但文內的一些觀察和思考則嘗試帶入一些客觀的分析。

2013年4月27日

行車記錄

台南人劇團。歐美當代經典第貳號作品
2013/03/29 at 衛武營


幾乎忘了台灣劇場有多麼精彩,台南人劇團的《行車記錄》及時提醒了我。

2011年8月6日

2011.07.07 亞維儂OFF外圍戲劇節

2011 亞維儂OFF外圍藝術節


為了能跟老同學和新朋友碰面,繼上次一夜來回比利時之後,我又再度完成了一趟瘋狂的週末來回法國亞維儂之旅。幾位在台灣的朋友,對我這趟匆匆之行相當羨慕,我則故意帶著炫耀的語氣說:「你們在台灣還不是三不五時就去礁溪泡個溫泉,一個小時多的路程,差不多意思嘛!」氣得他們牙癢癢。

2010年2月28日

2010.01.13 London International Mime Festival

2010 London International Mime Festival



我越來越會拖稿了。

首先,有一陣子我迷失掉了寫這些文章的價值。價值,或說目的吧。當然,就單純的寫些東西其實也可以不必有複雜的目的和明確的價值,因為目的和價值都可以是寫作的本身,但人在面臨某種生死交關的時期,當滿足每天的基本溫飽和原始需求都受到威脅時,這種形而上的活動就似乎必須要有點目的和價值,或是要被榨出一些目的和價值。不過,好像也沒這麼嚴重的樣子。接著某日,當我在追蹤衛報裡關於 London International Mime Festival (LIMF) 的報導時,我看到了這篇文章:

2006年8月13日

2006.08.13 2006台大戲劇聯展

2006台大戲劇聯展

劇目:【回到動物園】
   【發條橘子】
地點:台大視聽小劇場實驗劇場


第一次看學生的實驗劇場。聯展一連好幾天,但因緣際會和朋友一起看了今天這兩齣戲。

第一齣戲,我看的第一眼,就覺得充滿了紀蔚然的風格。昏暗的小酒吧、袒胸露乳的男主角在"開演前十分鐘就在舞臺上四處走動";對白運用著大量髒話、卻又不時夾雜幾句英文;寫實風格中以燈暗燈亮穿插數個抽象意念。簡直就是<夜麻>學生版。讓我在看完戲的瞬間自以為摸透了這齣戲。

會這樣講,代表我在坐車回家的路上突然意識到了某些我忽略的事實。它的風格和做法竟然和兩齣名戲如此雷同,難道不怕被演尖的觀眾看出來洩了底嗎?相反的,它就是刻意要在一開始就明目張膽地承襲<夜麻>的作法,目的是讓眼尖的觀眾看出來並進行聯想,藉以宣告他們想要做出<夜夜夜麻3 - 回到動物園>的大膽嘗試!

既然有如此的壯志,就必須接受觀眾以<夜麻>系列的高標準來審視這齣戲。不過,將之和兩齣名家之戲並較,雖然是門外漢之言,想必對他們來說亦是一種恭維。

以下恭維。<夜麻1>是寫四年級生的麻痺,<夜麻2>是寫五年級生的宿醉。我個人非常喜愛兩齣戲的風格,看完戲後也有一陣子相當期待六年級戲的出現,一方面卻又擔心六年級離劇作家已經太遠,或是連演三次會讓這個風格用老了淪為格式,題外話。不過說真的,<回到動物園>讓我感覺不出到底是在寫六年級還是七年級,或許"年級"之分並不是那麼重要,但此劇想以動物城市為意象,卻一直在扯小寶寶的身世,又有點牽強地解釋成不想長大,未免將主題給模糊了,不然乾脆就換個題目來演演吧;再者,且尤為重要,此劇沒有回憶的感覺,因此毫無"追憶過去時光"的<夜麻>基調,算是一大失敗,大學生就算演技再怎麼好,演超齡角色頂多就是二三十歲,劇中幾個角色在我看來不過都大學剛畢業(其實也的確是大學畢業在考研究所),那何必故作老成、裝腔作勢地回憶還沒過幾個月的"大學日子"呢?硬是要回憶吧,夜麻一二都有老薑一樣的社會辣味,七年級根本還沒有入社會,這麼嫩的氣氛怎麼佐戲呢?最明顯的一點,夜麻一二的角色入了社會以後都變了,錢、權力、野心,這樣回憶起大學日子才有味道,強烈對比之下的味道。最後,個人覺得,最有殺傷力的劇場應該是喜劇劇場,所以應該適度加入一點喜劇元素,建議不要從頭到尾都故意裝老成、耍憂鬱,尤其是當你裝得不像的時候。


不過題題外話,觀眾好幾種,完全不懂劇場的可愛,完全懂劇場的也可愛,最討厭的就是那種只懂一點點入門的觀眾,刻薄又自以為是。

那應該就是我吧。那就再來刻薄一下。

演員的演技還是有骨頭可以挑。服裝上,金色的Bra似乎太搶眼了吧,我真的只看到金色的Bra。有一股很強的衝動想在肥雞的胸口黏上大把大把的胸毛,讓他變得更野一點。

其實,藝術跟學術一樣,都是很主觀的事...


至於第二齣戲,不是我的重點。

原因有二。

一,我看不懂。當然,可以抓到一團很明顯的概念,暴力和犯罪。其他的就不想去細思了。

二,這部小說或許可以拍成電影,但是好像不太適合改成戲,讓我覺得它根本不在乎觀眾看得懂不懂、甚至不在乎觀眾有沒有在認真看、甚至不在乎到底有沒有觀眾在看,好像它只在乎自己在台上把戲演完,就像自戀的演說家對著空蕩蕩(或人來人往)的街頭自顧自地闡述高遠精妙的理論。

所以,我就成全他吧。